车厢
同步播出
6:30-10:00
晚高峰
17:00-21:00
10:00-17:00
21:00-22:00
1、此刊例价于2016年1月1日启用,最终解释权归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。
2、广告片格式要求数字高清,最低投放周期为一周(7天)。
3、指定广告位置正一或倒一,正二或倒二,正三或倒三,分别加收30%、20%、10%;
4、视频资源详情以公布的地铁电视终端资源表为准,当地铁视频播出终端数量增加或媒体时间饱和时,南昌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保留适当调整价格或加收费用的利。
5、具体广告播出时间以地铁电视频道实际播出为准,如出现较大节目变动,上述广告段位将相应调整,另行知。
【联系电话13755610679 文先生 QQ2592379644 微信jiuge0216】